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健康中国战略和新时代“好房子”理念,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升建筑健康性能,实现“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迈进,山东土木建筑学会(以下简称“学会”) 联合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研究制订《健康建筑评价工作指南(试行)》(附件1),并开展健康建筑评价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健康建筑设计评价:山东省范围内已通过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且尚未竣工验收的项目。
2、健康建筑运行评价:山东省范围内已完成竣工验收且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项目。
二、评价要求
1、申报单位原则上应是两会会员单位。
2、申报时限为全年不限。
3、申请进行健康建筑等级评价的项目,应依据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健康建筑评价标准》(DB37/T 5259-2023)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
三、评价程序
1、申报单位需提交《健康建筑评价标识申报书》(附件2)和自评报告,以及通过审查的施工图或竣工图、计算书、分析报告、施工记录和验收资料、运营制度、运行记录、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电子版资料及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
2、依据《健康建筑评价工作指南(试行)》组织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
3、通过专家评审且公示无异议的,进行公告、备案,并颁发证书、标牌。
四、其他事项
健康建筑评价遵循自愿申报原则,申报单位应确保所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联系方式
山东土木建筑学会
王衍争 0531-85595189 15610171988
电子邮箱:sds_gb@163.com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29号检测楼2103室
省房地产业协会
杨星晨 0531-87087215 15194199938
电子邮箱:sdfxhfb@126.com
地址:济南市卧龙路128号山东建设节能示范大厦1425
附件1:《健康建筑评价工作指南(试行)》
附件2:《健康建筑评价标识申报书》
山东土木建筑学会 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