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及“双碳”目标,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搭建建设领域融通创新、融合发展的创新服务平台,加快推动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经国家建筑材料展贸中心研究决定,现正式启动2022-2023年度“建筑应用创新大奖”评比达标表彰活动。2022-2023年度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方案已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备案,作为社会公益性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山东土木建筑学会作为山东省项目推荐单位,负责省内项目受理、遴选及推荐工作。为保障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国家建筑材料展贸中心。
(二)支持单位: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清控人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总工程师工作委员会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参评对象
大奖的参评对象主要为在工程项目中具有创新性的企业及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建材生产、建筑设计、设备设施、智能建造、智慧运维等领域,鼓励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联合申报。
三、参评类别
(一)建筑应用创新综合类
应用在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桥梁、铁路、隧道及地下、岩土、公路及场道、水利、水电、水运、港工及海洋工程、城市公共交通、市政、矿业、民航机场、特种工程等)中,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管理、智能建造等方面有应用创新的,并且集五项及以上应用创新于同一项目的综合应用。
(二)建筑应用创新单项类
1.建筑材料应用创新类
应用在工程项目中具有创新性的功能材料、结构材料、装饰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防水、阻燃、保温、隔热、贴面、水泥、混凝土、复合材料等。
2.建筑设计应用创新类
应用在工程项目中具有创新性的设计理念及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规划设计、结构设计、环境设计、装饰设计等。
3.装配式建筑应用创新类
应用在工程项目中以创新性的构件部品化、装配化、服务定制化、运输智能化、安装高效化等为基础的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装配式建筑主体结构系统、装配式内装、外围护系统、管道、装饰装配一体化系统(含住宅部品)等相关产品。
4.设备设施应用创新类
应用在工程项目中具有创新性的高性能、高效率、低消耗、无污染的设备和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建筑机器人、电气、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空调、电梯设备及施工设备等。
5.智能建造应用创新类
应用在工程项目中具有创新性的智能相关技术或智能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BIM技术、网络技术、环境监控技术、系统集成技术、信息安全技术、物联网技术、移动互联技术、云计算、大数据分析、智慧工地体系、EIM系统等。
6.其它应用创新类
除上述类型的创新外,应用在工程项目中具有独特的创新性价值,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工艺变革、新型工法、智慧运维、建筑产品减碳技术、超低能耗技术、既有建筑改造技术等。
四、申报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方针和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
3.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突出建筑使用基础功能,推动“双碳”目标的实现。
4.注重整体创新、管理创新、设计创新、施工创新、技术创新、材料创新、工艺创新、智能建造、运营创新等,居国际、国内同行领先水平,且应用恰当、合理,并有效推动工程项目高质量完成。
5.在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责任等方面具有行业引领性,且无质量、信用等问题,拥有良好业内评价和市场认知度。
6.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国家重点重大工程、智能建造应用创新类项目等除外)。
7.同一参评单位或个人申报综合类和单项类共计不超过三项且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8.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与其它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申报。
五、奖项设置
对获奖单位或个人统一授予“建筑应用创新大奖”奖杯及证书,不设金、银、铜奖,也不设一、二、三等奖。
六、评审流程
(一)报名组织
参评单位登陆建筑应用创新大奖官网(https://www.cbmea.com/#/registration_system/login/declaration),点击“报名/登录”进入申报系统注册,填写申报资料。
推荐单位选择“山东土木建筑学会”。
(二)资格预审
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预审,符合参评条件的项目进入初评。
(三)初评入围
评审专家委员会进行初评,确定入围项目。
(四)入围公示
初评入围的项目在官方媒体公示,公示期15天。
(五)现场复核
入围项目由评审管理办公室组织复核专家现场复核,并出具项目复核报告。
(六)大奖终审
复核通过的项目由评审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确定获奖项目名单。
(七)获奖公示
通过终审的项目在官方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此期间社会各界如有任何异议可向组委会反馈。
(八)表彰公布
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作为最终的评审结果,报国家建筑材料展贸中心审查,确定获奖项目。国家建筑材料展贸中心以公文形式公布获奖项目,同期在官方媒体公布,并颁发奖杯、证书。
七、报名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起至11月15日为止。
八、知识产权
1.参评项目均为原创,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它知识产权。参评项目发生任何侵权行为,一经核实,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评及表彰资格。
2.主办单位享有对参评项目及相关材料进行宣传使用、公开展览和出版发行等权利。
3.参评项目如有社会诚信、质量安全问题将采取评审一票否决制,不予入选。
4.参评单位提交资料之前须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如果本次参评单位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损害或者其它纠纷,由参评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主办单位对申报及评审等相关工作具有最终解释权、裁定权。
九、报名咨询
联系人:扈亚楠
电 话:0531-86195357
山东土木建筑学会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