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支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山东土木建筑学会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山东土木建筑学会(以下简称“学会”)标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范围
以土木建筑行业市场需求和技术创新为重点,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协调配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土木建筑领域缺少标准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等;
(二)对于已有政府标准的领域,可细化相关要求或明确具体技术措施,或提出严于现行政府标准的技术要求;
(三)有利于促进土木建筑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和技术进步;
(四)有利于我省企业参与国内、国际工程建设市场竞争;
(五)现有企业标准需要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应用的,可申请转化为学会标准;
(六)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中非公益类标准项目,可申请转化为学会标准。
二、申报类别
申报项目包括工程建设标准、产品标准、标准设计图集。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准备《山东土木建筑学会标准立项申请书》(需第一主编单位签字、盖章)、标准条文草案,将电子版发送至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寄送至标委会;
(二)标委会对申报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后,定期组织学会标准立项评审会(立项评审会时间另行通知),对通过立项评审的标准经审批后列入立项计划。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名称应与公章一致;
(二)申报文件应清晰、准确,涉及专利问题应如实填写,研究与获奖情况、工程应用情况等应提供文字说明及证明材料;
(三)申报单位可随时提交申报文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山东土木建筑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地 址:济南市无影山路29号检测楼5002室
邮 编:250031
电 话:0531-85595195 85595271
电子信箱:sdjkyts@126.com
山东土木建筑学会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