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关于推荐和申报第十八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参选工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申报该奖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工程范围
(一)建筑工程(含高层建筑、大跨度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住宅小区工程等,住宅小区工程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住宅分会负责组织推荐);
(二)桥梁工程(含铁路、公路及城市桥梁);
(三)铁路工程;
(四)隧道及地下工程、岩土工程;
(五)公路及场道工程;
(六)水利、水电工程;
(七)水运、港工及海洋工程;
(八)城市公共交通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
(九)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燃气热力工程等);
(十)特种工程(含军工工程)。
二、参选工程条件
(一)必须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以及工程管理等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尤其是自主创新),整体水平达到国内同类工程领先水平。
(二)必须突出体现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具有一定的规模和代表性。
(三)必须贯彻执行“安全、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突出建筑质量安全、使用功能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境保护等可持续发展理念。
(四)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质工程。
(五)必须通过竣工验收。对建筑、市政等实行一次性竣工验收的工程,必须是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的工程;对铁路、公路、水运、水利等实行“交工验收或初验”与“正式竣工验收”两阶段验收的工程,必须是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的工程。
三、推荐单位及推荐办法
(一)詹天佑大奖采取“推荐制”,可经下述几个渠道遴选推荐:
1、建设、交通、水利、铁道等有关部委(单位)主管部门;
2、省、自治区、直辖市土木工程或土木建筑学会(会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港澳台地区受委托的相应组织;
3、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分支机构;
4、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二)推荐单位应根据本通知第一、二项所列“参选工程范围”和“参选工程条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所属专业范围和地区的工程项目进行遴选后推荐。对推荐的参选工程请总结概括1000字以内的推荐意见,填写在“参选工程推荐申报书”(附件2)内的“推荐单位推荐意见表”,并签字、盖章。
四、申报单位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该工程项目在技术创新与先进科技成果应用方面的主要完成单位(包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科研和建设、监理单位等),同时必须是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团体会员以及山东土木建筑学会单位会员。
(二)主申报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其他各家申报单位,提交参选工程申报材料,以及日后与各家申报单位的联系沟通。
(三)工程决算在20亿元以内的项目申报单位最多限报5家,工程决算在20亿元~50亿元的项目申报单位最多限报7家,工程决算在50亿元以上的项目申报单位最多限报10家。
五、创新集体
创新集体是奖励参与工程建设并在本工程科技创新和新技术应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技术工作人员团队,以获得詹天佑大奖的工程项目为依据,与詹天佑大奖评选同时进行。
六、在申报过程中,资料整理汇总齐全后,请及时报送我会秘书处协助审定修改。符合报送要求后,方可组卷装订。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20日。
经我会初审合格的项目,统一向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推荐申报。
联 系 人:崔洪涛、丁霞
联系电话:0531-86195357
邮 箱:734477606@qq.com
附件详见:http://123.57.212.98/html/tm/12/13/content/6294.html
山东土木建筑学会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