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包括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财政性经费,在山东省境内设立,奖励为促进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组织的科学技术奖,山东省科学技术厅按照《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国科发奖〔2017〕196 号)精神和《山东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鲁科字〔2018〕124 号)的要求,特制定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山东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鲁科字〔2018〕129 号)精神。
7月9日,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公布了第一批山东省社会科技奖励备案名单,山东土木建筑学会申报的山东土木建筑科学技术奖名列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