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级工程建设工法推荐工作的通知
鲁建质安函〔2018〕2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济南市、莱芜市城乡交通运输委、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城乡水务局,临沂市园林局: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部署要求,鼓励和支持建筑业技术创新积累,提升施工技术管理和质量安全水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14〕103号),现将2018年度省级工程建设工法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主体
(一)申报范围。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他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二)申报主体。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建筑业企业,或其与科研院所组成的联合体申报,且申报的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5人(联合体不超过7人)。省外建筑业企业可针对依托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承建工程开发的工法申报。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
(一)申报条件
1.已公布为企业级工法,其中属于开展市优秀工法评选的设区市应公布为市优秀工法;
2.工法的关键性技术达到省内领先水平,符合国家建筑技术发展方向;
3.工法已在2项及以上工程实践应用,安全可靠,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4.工法编制内容齐全完整,包括前言、适用范围、特点、工艺原理、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应用实例等;
5.工法内容不得与已公布有效期(8年)内国家级、省级工法雷同;
6.工法关键技术及专利权属清晰,无争议、无纠纷。
(二)申报材料
1.山东省工程建设工法申报书;(附件1)
2.企业级工法批准文件或证书;
3.市优秀工法批准文件;(属于开展市优秀工法评选的设区市须报送)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5.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应用证明,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施工承包合同;
6.经济效益证明;
7.科技查新报告;
8.涉及他方专利的无争议声明书;
9.工法对应领域2名高级职称以上外部专家推荐意见;
10.有关机构鉴定、评价证书,技术标准、专利证书、科技成果获奖证明等其他有关材料;(选报)
11.工法文本;(不得体现申报单位和完成人信息)
12.反映工法核心工艺的照片(不少于5张),提倡增加视频资料(录像、动画、自播放PPT均可),形成数据光盘。(照片和视频不得体现申报单位和完成人信息)
以上第1-11项材料统一采用A4纸张,按申报材料目录胶装成册,一式1份。同时,将第1-10项、第11项分别扫描形成PDF版电子文档,命名为xx市xx公司xx工法申报资料-1/-2,与申报书word版电子文档一并存入第12项数据光盘,简单封装入申报材料册。
三、推荐时间和程序
(一)推荐时间
设区市有关主管部门统一于2018年10月31日前推荐,逾期不再受理。
(二)推荐程序
申报主体按建筑业企业注册地属地管理原则,向设区市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外企业按工法开发依托工程项目属地管理原则申请。
设区市有关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组织评审,出具推荐意见,按次序形成推荐一览表(附件2,同时提供电子版),与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对于开展优秀工法评选的设区市,结合市优秀工法评选择优推荐。对于其他设区市,将所有接收申报工法(名称、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及推荐意见在部门网站公示后推荐。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受理并组织对各市推荐的工法进行评审,择优公布年度省级工程建设工法。委托山东土木建筑学会、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承担推荐受理和形式筛查。山东土木建筑学会(房建及其他类)地址:济南市无影山路29号北楼309房间,联系人:丁霞,联系电话0531-86195357,电子信箱:734477606@qq.com。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市政分会(市政类)地址:济南市经五路小纬四路46-1号505室,联系人:蒋彦彦、刘长霞,联系电话0531-85665631,电子信箱:sdsszxh1989@126.com。
(三)申报数量
企业申报省级工法,根据对应类别最高资质等级,特级企业不超过10项,一级总承包企业不超过3项,其他企业不超过1项,不同类别总承包资质可分别计算。
各市推荐省级工法的数量,对于组织优秀工法评选的设区市,不超过本年度公布优秀工法总量的50%,推荐时同时提供公布文件。对于其他设区市,不超过本年度接收企业申报总量的30%,推荐时同时提供主管部门官网公示文件截图(公示所有接收申报工法及推荐意见)。按50%、30%比例计算不足5项的,可按5项推荐。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各市各有关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工法工作,明确责任科室,细化推进方案,统筹组织实施。请填写工法工作情况和联络员信息表(附件3),于6月15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申报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剽窃作假等手段获得省级工法的,计入不良行为记录,3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事项。
3.对于公布的年度省级工程建设工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作为企业良好信用信息录入省一体化平台,并适时组织交流推广。各市各有关主管部门要营造有利政策环境,采取信用激励等手段,鼓励支持行业企业和人员开发先进适用工法。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质量安全处王晓宏(房建及其他类),联系电话:0531-87080851(传真);城建处魏翔宇(市政类),联系电话:0531-87080820,传真:0531-87926542。
附件: 1.山东省工程建设工法申报书.docx
2.山东省工程建设工法推荐一览表.docx
3.工法工作情况和联络员信息表.doc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29日